
敬告 MIMIC-berserk456
#22
發表於 2007 年 03 月 31 日 - 下午 11:57
不記得"假設性"談話也會觸法...
#23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1 日 - 上午 12:24
太汙辱人了吧..tonyjoan 大 , 請別常常跟垃圾貓抬槓,浪費您打字的時間 8-) 8-)
你憑什麼資格這樣說他 , 就算他以前做過什麼錯事 , 他有改過就好啦 !!


#24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1 日 - 上午 04:26
+1...垃圾這個用詞有點不當吧..之前貓大是怎樣我是不知道啦,太汙辱人了吧..tonyjoan 大 , 請別常常跟垃圾貓抬槓,浪費您打字的時間 8-) 8-)
你憑什麼資格這樣說他 , 就算他以前做過什麼錯事 , 他有改過就好啦 !!
記得之前有一次在凌晨的時候,有跟他在同個小隊裡,感覺也還不
錯呀~ :roll:
#25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1 日 - 上午 09:44
陳水扁被一堆國民罵到臭頭 (各大報.各大網)都看的到 某日甲跟乙逛街時看到丙長的很像陳
水扁 甲就問乙說丙是不是陳水扁阿 問話時被丙養的(畜牲)貓聽到了 畜牲就跟主人搧陰風.
點鬼火說要告甲危害聲譽.毀謗.公然侮辱 試問丙能告贏甲嗎? 小學生都懂只有畜牲不懂啦還
在自得其樂 真是... 林刀武司郎
本篇文章已被 a0801 於 2007 年 04 月 01 日 - 上午 10:09 編輯過
#26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1 日 - 下午 07:30
但是之前有人罵對方是陳竅Q告有個故事...
陳水扁被一堆國民罵到臭頭 (各大報.各大網)都看的到 某日甲跟乙逛街時看到丙長的很像陳
水扁 甲就問乙說丙是不是陳水扁阿 問話時被丙養的(畜牲)貓聽到了 畜牲就跟主人搧陰風.
點鬼火說要告甲危害聲譽.毀謗.公然侮辱 試問丙能告贏甲嗎? 小學生都懂只有畜牲不懂啦還
在自得其樂 真是... 林刀武司郎
結果告贏了
不過我為審理的法官擔心
下一個被告的可能就是他了......
本篇文章已被 neville.bf 於 2007 年 04 月 01 日 - 下午 07:32 編輯過

好久沒更新簽名檔了
兩張最新作品
詳情請洽本人部落格XD
巴哈姆術館搜尋"trink"可找我的作品
http://tw.myblog.yah...trinks-painting
我的網誌
放我所有作品
記得來留言啊
#27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3 日 - 下午 07:10
對於自己的言行無任何悔意
也不願出面澄清本隊聲譽
吾等已於今日下午5:30完成報案手續
後續待刑事局調查完畢
將正式對其提出毀謗告訴

=YOYO= 就是 悠遊 悠游 自由自在
志同道合者 歡迎加入!!
我們不叫 =YOYO=戰隊
我們是 =YOYO= 快樂營
#28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3 日 - 下午 07:16
這也玩太大了吧...傷敵一萬,自損八千
#29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3 日 - 下午 07:26
當事人請自行PM吧
-----------------------------
我可不記得祕境有法律板= =
好的隊長有權利選擇隊員

The soul in my heart just burning in whole night .
記取這次的失敗,然後深吸一口氣,準備迎接下一次的成功
堅持的背後總是有種種理由,回盼過去,鳥瞰現今,放眼未來
我,堅持的理由是否依然相同呢?
偷笑之後,豪邁的往前吧!!
我的道路,我用雙腳來走,前面幫我開路的各位,英雄有緣再會!
#30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3 日 - 下午 07:55
我想跟你說,456大哥他之前有在他們論壇發了一篇文章,內容是關於這件事,他對於這件事也感到很抱歉,但我剛去看不見了,我想你一定知道他們的隊網吧,你一定也都認識他們吧,為什麼不找他們聊一下呢??把一件事情搞成這樣我蠻失望的......有鑒於MIMIC berserk456
對於自己的言行無任何悔意
也不願出面澄清本隊聲譽
吾等已於今日下午5:30完成報案手續
後續待刑事局調查完畢
將正式對其提出毀謗告訴
專長~武裝直升機~任何形式戰鬥~就是不會開飛機~實力跟玩沒幾個月的菜鳥一樣爛....ORZ

#31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3 日 - 下午 08:12
有哪麼嚴重嗎 8-|
...閃人 8-)
本篇文章已被 kkkkD 於 2007 年 04 月 03 日 - 下午 08:12 編輯過
#32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3 日 - 下午 08:38
在第一時間456是有發一篇於 MIMIC 論壇 ~我想跟你說,456大哥他之前有在他們論壇發了一篇文章,內容是關於這件事,他對於這件事也感到很抱歉,但我剛去看不見了,我想你一定知道他們的隊網吧,你一定也都認識他們吧,為什麼不找他們聊一下呢??把一件事情搞成這樣我蠻失望的......有鑒於MIMIC berserk456
對於自己的言行無任何悔意
也不願出面澄清本隊聲譽
吾等已於今日下午5:30完成報案手續
後續待刑事局調查完畢
將正式對其提出毀謗告訴
該篇已移往隊網專區給所有 MIMIC 隊友看過~
MB: MSI P35 Platinum 白金版
CPU: Q6600 正式盒裝G0版(非ES)
RAM: DDR2-800 1G 美光 D9GMH 7HD22 顆粒 *4PCS = 4G
VGA: MSI NX8800GT-仕樣版TD512ESP-OC
HD:WD320GB 16M & WD: 500GB 16M & SEAGATE: 250G
DVDRW: ASUS DW-1814BLT
Power: 藍海電源 80PLUS 系列 500W
LCD : ViewSonic 22" VX-2235m(DVI)
音效卡 : 創新 X-FI XtremeMusic原廠 版本
喇叭 : ViewSonic sp2104V 2.1

#33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3 日 - 下午 08:43
請問你師父是李敖嗎?有鑒於MIMIC berserk456
對於自己的言行無任何悔意
也不願出面澄清本隊聲譽
吾等已於今日下午5:30完成報案手續
後續待刑事局調查完畢
將正式對其提出毀謗告訴
#34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3 日 - 下午 09:21
看到這裡我絕得我應該要浮上來了請問你師父是李敖嗎?有鑒於MIMIC berserk456
對於自己的言行無任何悔意
也不願出面澄清本隊聲譽
吾等已於今日下午5:30完成報案手續
後續待刑事局調查完畢
將正式對其提出毀謗告訴
給樓主:
說真的
你敗訴的機會比較大(是真的,我沒在開玩笑,詳細我不再說明,大大們有眼睛看)
到時候對方又要求你賠償精神補償費得不償失
給對方:
如果樓主認為你開的玩笑對樓主造成精神上的傷害
道個歉即可
誤觸他人地雷道歉是禮貌的
註:本人保持"中立",所以不會只給一方意見,要給會兩方都給
GANZ覺醒
Dota Allstars大好
#35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3 日 - 下午 10:36
有話好說嘛

#36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3 日 - 下午 11:02
完全看不出這篇有任何牴觸公然侮辱和毀謗的地方= =
再胡鬧下去,不僅人財兩失,讓人看笑話
如果對方再補一記誣告的回馬槍當謝禮,你絕對吃不完兜著走...
更何況這完全是浪費司法資源的行為..
#37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3 日 - 下午 11:30
只看到該不該告?告不告的贏?
而完全忽視當事者在沒有證據之下而妄加罪名的事實
本人也給予當事者時間及機會澄清回復本人名譽
無奈當事者不予理會
莫非這就是現今社會充斥的先講先贏爆料文化?
有人回覆當事者在其戰隊網頁發表抱歉之文章
那是否已默認其犯錯事實?
那是否應該積極主動與受害人連絡道歉?
在完全得不到回應之下
本人只好採取法律行動以維護本身之權益
另外 請弄清楚何謂"誣告"
再跟我說本我觸犯誣告罪吧
小弟不才 對法律不懂 一切都是請教我律師姨丈
PS:若當事想讓我有樓梯下,倒是可以跟你說有撤回告訴狀這種東西

=YOYO= 就是 悠遊 悠游 自由自在
志同道合者 歡迎加入!!
我們不叫 =YOYO=戰隊
我們是 =YOYO= 快樂營
#38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3 日 - 下午 11:44
倒底是誰要給誰臺階下阿?PS:若當事想讓我有樓梯下,倒是可以跟你說有撤回告訴狀這種東西
我怎麼都看不懂??
既然你這麼堅持幹嗎還叫對方給你"樓梯"下呢?
好奇怪的人....
#39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4 日 - 上午 12:12
EATW TK隊友搶載具的小白,心裡也很不是滋味的,只是為了這樣而
要提起告訴,的確太勞師動眾了一點,就像朋友開玩笑罵你一句"笨蛋"
你要告他毀謗一樣,既然大家都是朋友,也都是成年人了,456來這版,
或是用私訊,跟YOYO講一下,他並不是這個意思,雙方各退一步就好,
不是皆大歡喜嗎? :-)
#40
發表於 2007 年 04 月 04 日 - 上午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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