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網拍賣假的惡名昭彰 2 序號!!!
#41
發表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上午 11:11
至於這傢伙在巴哈幾年來的莫名文, 看來大家都很有修養啊...
#42
發表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08:23
我真的很抱歉,目前已通知各個買家說這東西有問題,把傷害降到最低,然後退費給大家了
我本身也只是個玩家,想把好康的介紹給大家,沒想到當初供貨商沒跟我說這是非法的,我很遺憾,我本身也已經備案了
一切靜待司法的調查結果了。
#44
發表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08:27
很遺憾賣出這種東西來,我剛剛才了解到這是違法的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216199
喔
本篇文章已被 MonsterTpp*** 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08:32 編輯過
#46
發表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08:34
這哪門子爛理由...
也是啦,這是一種脫罪的方式 不過 閣下這次應該死~定~了~
俗話說: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別以為被騙的人都是傻B
這下發現死定了
才跑來說 對不起 我錯了
我剛剛才知道 我賣的是盜版WWW
要嘛就是做賊心虛 要不就是身上有屎
不然幹嘛把自己的暱稱改掉 還故意隱藏電子郵件...
本篇文章已被 Semper Fi 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08:39 編輯過
#47
發表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08:35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216199
喔
這就叫做
吃相難看嗎?
#51
發表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09:25
就像BoKu一樣!
Y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可不可以換點新台詞,這款台詞聽很多遍了~
#52
發表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09:28
回頭是岸 建議快跟當事人道歉吧
再鬧下去 對你不太好喔
還是你覺得秘境鄉民沒什麼了不起的?
很好玩.
這不是一個要真相的世界;而是要證據的世界
這不是一個要謊言的世界;而是要相信的世界
就算真的是真相沒證據也沒用;就算是謊言只要有人相信就好.
很有趣.
只有我看到太不公平 我要給其他人看
#53
發表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10:07
剛剛警察已經說了,我目前也只能被動的做補救,所以我決定把錢退給所有跟我買的買家
並請告知退款,以免權益受損,我也會擔保所有人的權益,我賣這東西,不清楚它的來源確實是我不對
就這樣
警察說我現在已被報出來也只能被壓著打了,沒有辦法
本篇文章已被 MikeForce 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10:16 編輯過
#54
發表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10:18
#55
發表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10:45
至於沒搞清楚狀況PO文等人,警方已都採證了,警察說目前就只能等買家報案我們才能為你做處理了
那些PO文公布你資料的,我們已經接受採樣,到時候如果不幸告上了,才有當時的證據可言..............
#56
發表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10:52
妨礙隱私嗎? 抱歉我們貼的都是"公開"的網址喔
已經採樣正好,至少有人的罪證跑不掉
本篇文章已被 MonsterTpp*** 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10:54 編輯過
#57
發表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10:53
要用甚麼條款來告 ?
妨礙隱私媽? 抱歉我們貼的都是"公開"的網址喔
警察建議的我不懂......
#58
發表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10:55
自己好自為之吧
#60
發表於 2011 年 03 月 16 日 - 下午 10:55
你在說甚麼我也聽不懂....警察建議的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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