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鴨的論點我當時就有想過這問題,說到這點我承認我預設立場種子隊是贏定了敗部戰
既然冠軍戰有敗部勝需加賽1場,為什麼不能把該設計移到敗部復活戰
不僅只是禮遇勝部團隊,也讓勝部團隊有時間休息阿!
再者不管是種子隊直接打敗敗部晉級冠軍戰還是敗部復活隊在加賽也打敗種子隊兩種情況,那冠軍戰也不需要有敗部勝需加賽1場的條件了
非種子第二名 : 四場(勝部) ; 六場(敗部)
不知道我的邏輯主辦可以理解嗎?
1.未加賽的情況,還少了原設計一場比賽場次
2.降低團隊重複遭遇,A4這次跟 NW NE各遭遇2次,個人比較希望跟所有隊伍對戰交流到
本篇文章已被 zhide 於 2007 年 09 月 04 日 - 上午 10:43 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