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來這套吧首先,你會承認是我迂迴逼出來的,而且還說的若有似無
首先...我們已承認了...你看不見嗎?重點一:死不承認有罵
重點二:都給TS2和MSN商談的管道了,依然不敢上線對質
而且躲起來罵全台灣人就可以不算數嗎?
人稱廢物戰隊莫過於此 :roll:
其次, 為何我方要你跟你們用語音對質?
我個人就不喜歡用國語或台語跟失了南京的人說話
另外,南京有什麼好說嘴的呢
就算沒有南京,開化也是比汝等高出數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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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題:ZG回應MIMIC-TONY於5月2日 03:38的文章
2007 年 05 月 05 日 - 下午 10:42
在主題:ZG回應MIMIC-TONY於5月2日 03:38的文章
2007 年 05 月 05 日 - 下午 10:27
首先...我們已承認了...你看不見嗎?重點一:死不承認有罵
重點二:都給TS2和MSN商談的管道了,依然不敢上線對質
而且躲起來罵全台灣人就可以不算數嗎?
人稱廢物戰隊莫過於此 :roll:
其次, 為何我方要你跟你們用語音對質?
我個人就不喜歡用國語或台語跟失了南京的人說話
在主題:hkepcwass怎麼不當牆頭草了??
2007 年 05 月 04 日 - 上午 03:30
哈...你好像還未知我是話你d乜...
算啦, 無謂同一d會借account但唔負責o既人再爭辯落去。
有時d野, 做左就認, 無謂死雞撐飯?..呀, 唔記得你係唔識e個道理添。
更何況, 小朋友我係以個人名意講架, 如果係代表team會有唔同架, 連咁架分別都會唔到, 只係得把口講。難怪你講就仁義道德, 做....跳隊求分囉...唉!
算啦, 無謂同一d會借account但唔負責o既人再爭辯落去。
有時d野, 做左就認, 無謂死雞撐飯?..呀, 唔記得你係唔識e個道理添。
更何況, 小朋友我係以個人名意講架, 如果係代表team會有唔同架, 連咁架分別都會唔到, 只係得把口講。難怪你講就仁義道德, 做....跳隊求分囉...唉!
在主題:ZG回應MIMIC-TONY於5月2日 03:38的文章
2007 年 05 月 03 日 - 下午 09:59
但A跟B的証供不一, 就連事發時身處的國籍也不一時, 你認為這案件會送到檢察處嗎?針對目前zg的行為,我打個比方
某A(zg)揍了B(MIMIC)一拳,此為"未經確認的事實"
B控告A傷害,法官問A是否真的有"揍了B一拳"(也就是要被告陳述是否有口出台灣狗一詞)
但A心虛不肯承認,只是一直轉移話題說B當初弄髒A的鞋子和衣服等等諸如此類
法官被稿的一頭霧水,連B是不是真的被揍的不知道,你要法官如何定奪?
在主題:ZG回應MIMIC-TONY於5月2日 03:38的文章
2007 年 05 月 03 日 - 下午 09:54
[quote name='Black_Cat' date='May 3 2007, 09:25 PM'] [quote name='EvilNathan' date='May 3 2007, 09:06 PM'] [quote name='jik030405' date='May 3 2007, 08:44 PM'] [quote name='EvilNathan' date='May 3 2007, 08:12 PM'] [quote name='carsound' date='May 3 2007, 07:45 PM']
First, how can you sure that is our team member was lying?
Second, I think you like the barbarian. Do you know the fact?
That game location is Daqing Oilfields, how come in PLA map can found the MEC team?
I do not like to answer your question the reason i told you before.
In fact, I think you are not respect the players of the Battlefield2 due to our team would like to cooperate with your team to solve this problem but we would like your team to help us to solve the suspicious point in this case.
Nonetheless you show me that is very hostility, we would like to ask you did your opinion to represent your team? [/QUOTE]
以下我說的話不知道可不可以達到完全的中立,不過我想對目前的事說一些看法。
------------------------
說真的,我實在不知道貴團隊(ZG)到底在堅持什麼?
MIMIC團隊唯一的要求是希望你們能說明是否有在BF2上罵誣蔑臺灣人的粗話,然而MIMIC團隊所說的事實,卻跟貴團隊所知道的事實認知有所誤差,所以你們則是要求MIMIC團隊把有所誤差的事實作一番解釋。
OK!我可以了解你們想把事實先離清的心,但MIMIC團隊已不止一次提出想以TS2的方式,私下把事實弄明白。就算沒有TS2 IP,那MSN或SKYPE也行啊!我相信MIMIC團隊也不會反對,但你們始終不願對此作出回應,你們到底在顧慮什麼?
另外,不論最後的事實是如貴團隊所言還是MIMIC團隊才是對的,對於誣蔑臺灣人的粗話,你們還是應該公開做出回應,如果沒這回事,你們應該跳出來據理力爭,但如果是事實,你們也應該作出公開道歉,因為這句粗話,已經不是單純誣蔑MIMIC團隊,而是誣蔑到所有的臺灣人。
最後,可以的話,不要再用英文回應了好嗎?老實說這樣看文章很累耶! [/QUOTE]
希望你能明白, 我方希望 MIMIC 隊能解釋清楚於指控中的疑點; 因是MIMIC作出指控, 而解釋疑點是原告的責任。
如果於有疑點的情況之下, 貿然對被告定罪, 乎合法律的原則嗎?
那被告還沒定罪, 被告需要道歉及被懲處嗎?
我想台灣也是採用普通法(Common Law)嗎... [/QUOTE]
解釋疑點是原告的責任,不錯
但是這個前提建立在,客觀事實是否已確定發生(客觀事實:zg team 口出台灣狗字眼)
確定此事實,在釐清事件發生原由,以及諸多疑點
貴隊既不肯提出客觀事實的是否發生的回答,貿然要求解釋疑點,未免頭尾顛倒
還有就算你與MIMIC紛爭不干我事,但口出台灣狗,就是侮辱到我,和所有台灣人
倘若再學那些訟棍玩字字珠璣的法律遊戲,就真的是不要臉之極
也丟盡香港人的顏面 [/quote]
那麼, 你不是一個懂法律懂文明的人嗎?
本人不喜歡跟一個不懂法律及現代文明的人交談。
即使正如MIMIC所說我方曾說過一些越軌的言論, 但MIMIC所指出的都不是事實及事實的全部; 所以, 對於我方隊員有否曾說過一些越軌的言論的指控, 根本就不能成立。
而各位竟然對未成立的指控就有這麼大的反應, 真是小弟始料不級的。
First, how can you sure that is our team member was lying?
Second, I think you like the barbarian. Do you know the fact?
That game location is Daqing Oilfields, how come in PLA map can found the MEC team?
I do not like to answer your question the reason i told you before.
In fact, I think you are not respect the players of the Battlefield2 due to our team would like to cooperate with your team to solve this problem but we would like your team to help us to solve the suspicious point in this case.
Nonetheless you show me that is very hostility, we would like to ask you did your opinion to represent your team? [/QUOTE]
以下我說的話不知道可不可以達到完全的中立,不過我想對目前的事說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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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實在不知道貴團隊(ZG)到底在堅持什麼?
MIMIC團隊唯一的要求是希望你們能說明是否有在BF2上罵誣蔑臺灣人的粗話,然而MIMIC團隊所說的事實,卻跟貴團隊所知道的事實認知有所誤差,所以你們則是要求MIMIC團隊把有所誤差的事實作一番解釋。
OK!我可以了解你們想把事實先離清的心,但MIMIC團隊已不止一次提出想以TS2的方式,私下把事實弄明白。就算沒有TS2 IP,那MSN或SKYPE也行啊!我相信MIMIC團隊也不會反對,但你們始終不願對此作出回應,你們到底在顧慮什麼?
另外,不論最後的事實是如貴團隊所言還是MIMIC團隊才是對的,對於誣蔑臺灣人的粗話,你們還是應該公開做出回應,如果沒這回事,你們應該跳出來據理力爭,但如果是事實,你們也應該作出公開道歉,因為這句粗話,已經不是單純誣蔑MIMIC團隊,而是誣蔑到所有的臺灣人。
最後,可以的話,不要再用英文回應了好嗎?老實說這樣看文章很累耶! [/QUOTE]
希望你能明白, 我方希望 MIMIC 隊能解釋清楚於指控中的疑點; 因是MIMIC作出指控, 而解釋疑點是原告的責任。
如果於有疑點的情況之下, 貿然對被告定罪, 乎合法律的原則嗎?
那被告還沒定罪, 被告需要道歉及被懲處嗎?
我想台灣也是採用普通法(Common Law)嗎... [/QUOTE]
解釋疑點是原告的責任,不錯
但是這個前提建立在,客觀事實是否已確定發生(客觀事實:zg team 口出台灣狗字眼)
確定此事實,在釐清事件發生原由,以及諸多疑點
貴隊既不肯提出客觀事實的是否發生的回答,貿然要求解釋疑點,未免頭尾顛倒
還有就算你與MIMIC紛爭不干我事,但口出台灣狗,就是侮辱到我,和所有台灣人
倘若再學那些訟棍玩字字珠璣的法律遊戲,就真的是不要臉之極
也丟盡香港人的顏面 [/quote]
那麼, 你不是一個懂法律懂文明的人嗎?
本人不喜歡跟一個不懂法律及現代文明的人交談。
即使正如MIMIC所說我方曾說過一些越軌的言論, 但MIMIC所指出的都不是事實及事實的全部; 所以, 對於我方隊員有否曾說過一些越軌的言論的指控, 根本就不能成立。
而各位竟然對未成立的指控就有這麼大的反應, 真是小弟始料不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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