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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C300

註冊日期: 2010-11-01
離線 最後上線: 2012-07-05 上午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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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表的文章

在主題:關於BF3版之前的八掛 (後續)

2012 年 07 月 04 日 - 下午 03:22

記得當初還蠻多人酸我提告的啊,呵呵。
那隻貓揚言要提告揪他出來的人,那些酸過我提告的人倒是一個比一個安靜。
現在到底是誰看走眼,又看出誰的人格了?

之前就沒有定位這傢伙的性別,到警局提告時也說明不知對方性別,
他語音非常小聲聽不清楚就算了,最重要的一點是當初想說要和解就要和解書,
就直接跟那傢伙說上來到區公所簽一下和解書就可以了, 他輪流用了以下幾個理由推拖 :
1. 沒有時間
2. 天氣太冷
3. 因為本人沒辦法過去, 可不可以請男朋友來代簽

在主題:(URGENT) 請問貴站之聯絡方式

2011 年 12 月 16 日 - 下午 09:12

道歉後提告? 很抱歉, 是在提告後的當晚才收到對方道歉.
當晚與對方之談話中僅要求對無恥兩字道歉, 像是CAMP的觀念也告知對方
是個人觀點不同而毋須理會.

提告後不是說私下合解就可以了事或是直接撤告, 要先取得和解書,
最好是有公證性質的和解書才有法律效力.

我已以通訊軟體與對方說過多次, 檢警是一層一層行文,
在檢警單位送件之前是可以和解的, 可是這有時間限制,
只要雙方同時至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當場簽有法律效力的公證和解書,
如此可保證提告人確實不會在對此繼續追究, 這是被告人的權益.
之後到檢警單位做份筆錄就可以, 這樣其實等同撤銷告訴並可免至法院應訊之擾.

而對方以諸多理由推托, 寧願等到檢警單位約談.

我還能說什麼?

在主題:(URGENT) 請問貴站之聯絡方式

2011 年 12 月 16 日 - 下午 08:04

偵查單位以電話告知, 警方要調閱相關電磁記錄, 須要相關資料才得正式行文.

在主題:給KFC300

2011 年 12 月 12 日 - 下午 08:07

根據昨天這篇文章http://bfx.tw/index....showtopic=46425
裡面發文的KFC300認為我用"無恥"兩個字讓他感到不舒服
要求我在這邊道歉
所以小妹還是敢做敢當的在這裡道歉
KFC300 對不起 我的用詞讓你認為有人身攻擊 在這裡跟你慎重道歉
如果因為跟此討論區主題不符還請版主見諒


我接受妳的道歉。

關於已提告的部份,若中途妳沒任何變掛,屆時當庭會以和解書來處理。

在主題:要指別人外掛前,先動點腦筋

2011 年 12 月 12 日 - 上午 12:22

喔~ 已經刪掉"無恥"用詞了???
不過沒關係 早已經知道會有此舉動
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


無所謂,反正之前自己已有照片存檔及引用回文上的無恥字樣。

不是每人都能忍受被指東道西,更何況是汙辱人的字眼。

是的,這只是個遊戲罷了,觀點上可以辯駁,可以不滿;
但是被汙辱? 很抱歉,無法接受。
更何況當事人並無任何事後道歉之相關情事。

明早就至警局報案並取得報案三聯單,法庭上見。